为进一步加大“慈善造血型救助”力度,创新慈善创业帮扶形式,扩大对贫困户的救助范围,使慈善救助规模化、产业化,打造质量慈善、效益慈善,决定从今年开始推出慈善扶贫产业基地救助项目。通过培育一批慈善扶贫产业基地,为一部分贫困户提供创业、就业机会,辐射带动一部分周边贫困户逐步脱贫。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慈善扶贫产业基地的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生产基地,在周边有较大的影响力,有独特的产业品牌,产品有稳定的销售渠道,能吸纳、帮扶、带动困难家庭创业或困难家庭成员就业,帮扶期限暂定三年。
2.基地户主有特长、懂管理,会经营,有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组织能力,有扩展延伸基地生产项目安排及打算,责任心较强、在本地区能起到创业带头引领作用。
3.基地户主有回报社会的爱心和奉献精神,有社会责任感和为困难群众办实事的意识,能帮助一定数量的贫困家庭,从劳动就业、生产经营、技术指导、管理营销等方面,帮助他人脱贫致富。对帮扶农户需要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薄膜等生产资料提供的,实行成本价收费,收获的农产品实行包销。
4.基地扶持贫困户要求在20户以上。
5.确定慈溪市宝绿蔬菜专业合作社、慈溪市志海果蔬专业合作社为第一批慈善扶贫产业试点基地,在试点取得经验基础上,向多种产业延伸发展,逐步增加扶贫产业基地,带动更多贫困户脱贫。
二、慈善扶贫产业基地实施要求
产业基地扶贫是对传统救助方式的突破和创新,为使扶贫产业基地工作有效实施,规范救助行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列入扶贫产业基地帮扶的农户为基地周边有种植或劳动能力贫困户、贫困边缘户,帮扶农户承包种植地一般在 2—5亩,具体帮扶对象由贫困户自愿报名、村委会推荐,经镇(街道)慈善分会会同扶贫产业基地审核确定,报市慈善总会备案。
2.履行手续,签订好协议。市慈善总会与扶贫产业基地签订协议书,扶贫产业基地与农户也要签订帮扶协议,明确权利义务,确保扶持项目取得实效。
3. 扶贫产业基地要设立基地简介标志牌,明确责任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等,借以接受社会监督和营造慈善文化环境,确保慈善的社会公信力。
4. 规范经营,建立制度。扶贫产业基地要建立扶持户台帐和信息库(扶持户姓名、住址、经济状况、帮扶项目、措施、扶贫预期目标、联系方式、日常帮扶工作内容等),做好传帮带和指导工作。
5.市慈善总会对扶贫产业基地的帮扶工作开展进行跟踪问效,年终对帮扶绩效进行评估、考核,按考核结果兑付帮扶资金。
三、慈善扶贫产业基地资金安排
经考核确定的扶贫产业基地,市慈善总会每年度安排基地帮扶补助资金 15万元,以打造规范基地、高效基地、爱心基地,为低收入群体创业、增收、脱贫走出一条新的路子。扶贫基地应确保 50%以上的补助资金直接补贴到被帮扶农户,用于农户购买种子、种苗、化肥、农药、薄膜、搭建大棚等生产资料、设施及农产品销售补贴等;其余部分用于对帮扶农户培训、指导、管理、服务等支出。
开展慈善扶贫产业基地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相关镇(街道)、村慈善分会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慈善总会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各镇(街道)分会应成立产业扶贫指导小组,可由各镇乡(街道、中心)慈善分会会长、秘书长、农办主任、扶贫基地等人员组成指导小组,做到资金落实、职责明确,组织有力,指导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