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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慈善总会关于实施“恒康慈善光明行——白内障普查和复明手术”慈善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慈善分会:

  为向贫困老年人献上一份爱心,使适宜手术的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提高生活质量,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市慈善总会决定实施“恒康慈善光明行——白内障普查和复明手术”慈善专项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3年 9月1日至 2014年 6月30日,分普查和手术两个阶段,交叉进行。

  第一阶段为白内障普查,从 2013年 9月 1日起至 2013年 12月底,基本完成对各镇(街道)贫困老年人白内障普查工作,在普查基础上确定需实施手术患者名单。

  第二阶段对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从 2013年 10月到 2014年 6月完成。

  白内障普查和复明手术选择周巷镇率先试点,在取得经验基础上,在全市推开。

  老年人白内障普查和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由慈溪明光眼科医院组织实施,慈溪明光眼科医院将派眼科专家随带车载仪器设备进镇(街道)、村(社区)检查;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地点在明光眼科医院,由眼科专家医生亲自主刀手术。

  二、白内障普查和复明手术对象范围

  白内障普查和复明手术对象必须是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老年人:

  1、经市农办、民政局认定的低收入农户、五保户、低保户;

  2、本市常住户口;

  3、1948年 12月 31日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本人持有慈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卡。

  白内障普查和复明手术由本人自愿报名,村委会(社区)初审,经镇(街道)慈善分会(民政办)核准。需做复明手术患者根据普查发病情况确定。参加普查人员须随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实施手术患者还应随带本人慈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卡。

  三、经费预算及负担

  1、白内障普查费每人 20元,由宁波恒康食品有限公司和慈溪明光眼科医院向市慈善总会各半捐赠承担。

  2、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每人例约 4450元,其中植入晶体指定为价值 1500元的美国进口折叠晶体材料,扣除享受慈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报销后每例还需2200元,由宁波恒康食品有限公司和慈溪明光眼科医院向市慈善总会各半捐赠承担。

  四、组织管理要求

  1、白内障检查和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是一项关爱老年人的慈善专项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耗时长,需要各镇(街道)慈善分会和村委会(社区)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要求各镇(街道)慈善分会和村社区落实相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普查时要落实工作所需场地、房屋,并组织好老年人准时、有序、安全参加检查。

    2、接到本通知后,请各镇(街道)慈善分会抓紧将〈白内障检查和复明手术老年人统计表〉(统计表见附件)布置到村社区,村社区在宣传、发动基础上,组织老年人报名,初审后,将统计表报镇(街道)慈善分会核准,请镇(街道)慈善分会于 8月 20日(现延长至8月30日)前以电子文档报送市慈善总会救助办。市总会将根据上报名单,安排普查镇(街道)、时间、地点。

 

 

附件:白内障检查和复明手术老年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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